不 忘 初 心,牢 记 使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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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党纪学习教育|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处分规定 2024-07-10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本条是关于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家风不正”行为所涉人员限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包括其他近亲属等特定关系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主要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家庭成员身份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人事安排,违反规定从业,违规领取薪酬,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以及违法犯罪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家风是一个家庭表现出的道德品质或精神风貌,是全体家庭成员共同认同并遵循的价值观念,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中华民族自古有“齐家”的优良传统。我们党一直将培养良好家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党内法规也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从已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一些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当言行疏于管教、放任纵容,以致养痈为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家风败坏,家庭成员见利忘义、沆瀣一气,为家族式腐败推波助澜;有的被击中“亲情不可违”的“软肋”,让居心不良者从家庭成员打开缺口,在亲情游说下放弃原则立场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沦为“阶下囚”。因此领导干部的家风绝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直接影响党风、政风、民风的大事,如果家风崩毁,不仅祸害家庭,还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用纪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予以规范。家风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自己以身作则,又要抓好家风建设,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前辈红色家风,管好家属子女,教育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真正做到用党风培养家风、用家风促进党风,引领千千万万家庭涵养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做实“以案四说” 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2024-07-10
日前,海南省委召开全省警示教育会,通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贵州省纪委监委选取近年来查处的8个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为民造福才是最大政绩》,深刻揭露错误政绩观造成的严重政治危害;浙江省纪委监委制作省管干部违纪违法、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各地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以案四说”,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也是长鸣的警钟。要进一步挖掘案例资源,做实“以案四说”,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有着惨痛的教训,代价不能白付,要把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强化典型案例的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能,既能让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腐败行为危害之深、代价之大,也能产生更大的触动、引起更强的警醒。要充分运用典型案、身边案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通过“以案四说”,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道德、纪律、法律、责任角度思考典型案、身边案,增强立德、遵纪、守法、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以案说德,督促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剖析典型案例可以发现,腐败分子往往是理想信念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宗旨意识淡薄、“当官做老爷”,贪图享乐奢靡、大搞以权谋私,等等。以案说德,就要把这些表现和危害讲清楚、说透彻,警醒督促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做到明大德,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做到守公德,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做到严私德,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正心明道、怀德自重,严以修身、严于律己,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强化以案说纪,督促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从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出问题往往与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密切相关,还有的知纪违纪,更有甚者“六项纪律”项项违反。以案说纪,就是要把他们违纪的原因、情形、后果讲清楚、说透彻,警醒督促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党的纪律,以《条例》为标尺检身正己,弄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强化以案说法,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无不是从突破纪律红线到越过法律底线,最终身陷囹圄。以案说法,就要把职务犯罪的事实、涉及的罪名、受到的惩罚讲清楚、说透彻,警醒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  强化以案说责,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有的党员干部乱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有的是不用弃用权力、不敢担当、逃避责任,这些都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以案说责,就要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道理讲清楚,把“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的要求讲透彻,警醒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知责履责、担责负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振奋真抓实干、积极进取、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以实干实绩书写让组织和群众满意的崭新答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微视频丨如何理解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政治攀附、捞取政治
资本等活动的处分规定
2024-07-10
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2024-07-0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增强纪律执行的刚性约束。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始终坚持对象上全覆盖,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既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又突出重点对象,坚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教育上务求实效,在管理上从严从细,在监督上靠前发力,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  坚持管理上全周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大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小错到大错的过程。《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等等。要把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督促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网上还是线下,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推动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中净化风气,推动制定“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的操作办法和规范化的处理程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干部敢为当好坚强后盾。
党纪学习教育|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的纪律规定 2024-07-09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节俭朴素,力戒奢靡,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共产党员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党章明确规定,党员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三条规定:“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认为这些是个人私事,不会触及党的纪律要求。实际上,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本人的品格和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对大众生活情趣的培养、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很强的示范、引导和促进作用。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带头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024-07-09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压实领导责任,抓住学习重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为何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如何推动走深走实?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教授陈家刚,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内法规与国家监察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柴宝勇。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  记者: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什么必须抓好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柴宝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最鲜明的特征和最突出的优势,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的最高原则。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阐释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地位,深刻指出“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强调“党的领导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党的领导确保中国式现代化锚定奋斗目标行稳致远”“党的领导激发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劲动力”“党的领导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山雄有脊,房固因梁。党的全面领导将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有效组织和动员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最大限度整合有益于社会进步的丰富资源。  抓好党的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领导14亿多中国人民实现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现代化,这项世所罕见的艰巨事业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出了重大考验。推进社会革命的任务越艰巨,进行自我革命的责任也就越重大。只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统揽“四个伟大”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支撑和保证,就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纪律。加强纪律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的认识高度,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用纪律建设来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  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与正在做的事情有机衔接  记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如何确保扎实推动、务求实效?  柴宝勇:坚持压实各级党组织领导责任。我们党有着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有中央组织、地方组织,有发挥坚强战斗堡垒作用的基层组织。不论职务高低,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全党围绕中央形成统一整体,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在党开展的历次集中教育中,各级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集中教育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形成了优良传统。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承担起职责,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紧紧抓在手上,投入时间、投入精力,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把好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质量关,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历次集中教育中,我们党都把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作为重要原则和重要方法。实践证明,身体力行是最有效的示范,以上率下是最有力的引导。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委员,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应当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应当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进行检查,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党的建设是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党纪学习教育只有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与正在做的事情有机衔接,才能收到好的效果。要积极运用学的成果指导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用做的实效来检验学的成果,做到使每项学习教育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记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什么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  陈家刚: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最鲜活的廉政教材、最苦口的拒腐良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包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走进监狱聆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等,通过“情景式”“沉浸式”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直面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从而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督促党员干部在知边界、明底线的前提下更加奋发有为  记者:党员干部如何把遵规守纪和积极作为、干事创业统一起来?如何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  陈家刚:党的纪律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党内不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遵规守纪与积极作为、干事创业并不矛盾。《条例》明确“不能为”的各种情形,不是要束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要在知边界、明底线的前提下更加奋发有为。广大党员干部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无视党规党纪要求、满不在乎、盲目蛮干是绝对不行的;工作中不愿担当、不敢斗争,面对矛盾冲突和危机困难临阵退缩、推诿扯皮,也是绝对不允许的,同样不符合党的纪律要求。  党规党纪是令行禁止的高压线,换个角度看也是自我保护的安全线。只有手握戒尺,才能对底线和边界心中有数,做到行有所止。也只有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真正弄明白应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才能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从总体上讲,要坚持大历史观,懂得党的纪律建设贯穿党的百年历程,始终服务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具体来讲,党员干部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观念认知要重视,加强理论武装,强化纪律意识;纪律规定要知晓,熟悉条文规定、掌握核心要义、对标对表行动。深化理解、入脑入心,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纪学习教育才能够走深走实。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微视频丨如何理解对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行为的处分规定 2024-07-09
为基层减负增效 让干部轻装上阵 2024-07-09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基层干事创业的氛围如何,干部工作状态如何,关乎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精简会议与发文数量,把基层干部从会议和文件中解放出来;纠正随意增加村级组织负担的行为,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近几年,我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整治文山会海、规范考核督查、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基层松绑减负、促干部担当作为。  影响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形式主义这个顽瘴痼疾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基层负担过重,总是跟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有关联。这样不仅消耗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而且影响工作效率,最终伤害的是群众感情,损害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形式主义得不到持续有效整治,基层负担就少不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环境就无法真正好起来。只有为基层干部创造好的工作条件,卸下形式主义的负担,才能让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有干劲、有奔头。  基层减负不等于减责,广大基层干部不能把减负当做躺平的挡箭牌。减负的目的是为基层干部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好工作落实和为民服务。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效、创实绩的事。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考察方式,建立平时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指标,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实绩。要健全问责机制,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加强批评教育,引导好党员干部把精力真正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上。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申并完善了“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行为的处分内容,为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为基层减负的同时,还要为实干鼓劲。加强正向激励,把松绑减负与关爱赋能结合起来。要让干实事的基层干部得到褒奖,让搞形式主义的人捞不到好处。真正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对基层干部多一些雪中送炭、少一些求全责备。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导向,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者提供广阔舞台,推动形成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把形式减下去,把实干提上来。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真正把党员、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广大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凝聚起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中。
党纪学习教育|生活纪律是什么,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2024-07-09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已,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党员如果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损害党的形象,应当用严格的纪律加以规制。生活纪律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条例》第十一章规定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违背公序良俗等。新修订的《条例》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与时俱进对党员网络言行进行规范和约束。值得留意的是生活纪律的兜底条款。如果其他条款没有规定,但该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家庭美德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则适用生活纪律兜底条款追究党纪责任。
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2024-07-08
党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同时又是建立在共同信仰、共同理想、共同奋斗目标之上的自觉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一重要要求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具体明确的目标指引和行动遵循。自觉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纪律自觉不会自发产生,而是来源于坚强的党性、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的绝对忠诚。从哪怕冻饿交加,也不拿群众一个红薯,到哪怕劳累饥渴,也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再到哪怕露宿街头,也不打搅上海市民,靠的就是发自内心的自觉。全面从严治党越是体系化推进,越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通过锤炼坚强党性固本培元,通过弘扬优良党风激浊扬清,通过严明党规党纪拒腐防变,用全党高度“自觉的纪律”凝聚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自觉的纪律体现在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养成纪律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从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出问题往往都是与对纪律规矩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密切相关。每名党员都要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常用党的纪律和规矩这个“戒尺”来“照镜子、正衣冠”,主动打扫心灵上的灰尘、清除思想上的杂念、校正行动上的偏差。要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纪律有什么危害、会受什么惩罚,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做到心中有敬畏、行为有底线,经得起各种风险困难的考验,经得起各种名利诱惑的考验。  培养自觉的纪律,需要常态化的纪律教育。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一方面,要坚持融会贯通,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同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紧密结合起来,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学、反复学,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另一方面,要发挥纪律的标本兼治作用,既把纪律教育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寓于日常、形成常态,又将纪律教育与纪律执行有效结合起来,将治标和治本有效贯通起来,实现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  自觉自律是长期加强思想改造、不断提高修养的结果。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必须从涵养自律修为入手,加强自我检视,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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