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忘 初 心,牢 记 使 命
账号      密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主页 >详情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4日政协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02月15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范建民同志代表政协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4日政协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02月15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范建民同志代表政协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上一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下一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忻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忻州市委员会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138号


政协值班电话:0350-3902013
备案号:晋ICP备180099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