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忻州政协
来源:忻州政协
发布时间:2018-11-28
浏览量:3779
9月3日,市政协召开四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传达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七次主席会议、三次常委会、各市主席座谈会精神,学习传达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和推进转型项目建设现场会精神,按照省政协部署和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安排市政协近期重点工作。市政协主席刘钢柱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边升阳、市政协秘书长王志刚,市政协办公厅、各专委会、调研室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汪洋主席和韩正副总理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政协十二届七次主席会议、三次常委会和各市主席座谈会精神,研究安排贯彻落实省政协对转型项目建设和攻坚深度贫困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联动视察监督等工作,研究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和《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研究安排草拟市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等事项,对近期市政协重点围绕“突出转型项目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提出要求。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协近期其他工作。
刘钢柱指出,市政协各工作机构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视察忻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和市委、市政府各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特点,扎实开展联动调研视察监督等工作,着力在助推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深化提质、破解问题难题上下功夫。当前尤其要统筹协调,把市政协专题调研与省市县政协专项联动视察监督结合推进;要依法依规依章履职,把学习文件政策、提升自身素质与履行职责统一起来;要突出重点,着力在转型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方面增动力、添助力、聚合力;要加强制度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协工作规律,不断提高政协工作质量水平;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要求,以良好的作风搞好调研视察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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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市政协召开四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传达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七次主席会议、三次常委会、各市主席座谈会精神,学习传达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和推进转型项目建设现场会精神,按照省政协部署和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安排市政协近期重点工作。市政协主席刘钢柱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边升阳、市政协秘书长王志刚,市政协办公厅、各专委会、调研室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汪洋主席和韩正副总理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政协十二届七次主席会议、三次常委会和各市主席座谈会精神,研究安排贯彻落实省政协对转型项目建设和攻坚深度贫困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联动视察监督等工作,研究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和《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研究安排草拟市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等事项,对近期市政协重点围绕“突出转型项目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提出要求。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协近期其他工作。
刘钢柱指出,市政协各工作机构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视察忻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和市委、市政府各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特点,扎实开展联动调研视察监督等工作,着力在助推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深化提质、破解问题难题上下功夫。当前尤其要统筹协调,把市政协专题调研与省市县政协专项联动视察监督结合推进;要依法依规依章履职,把学习文件政策、提升自身素质与履行职责统一起来;要突出重点,着力在转型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方面增动力、添助力、聚合力;要加强制度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协工作规律,不断提高政协工作质量水平;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制度要求,以良好的作风搞好调研视察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