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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融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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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融资保障工作

山西省政协委员、 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忻州市委主委王庆荣反映:在当前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抓好企业融资保障工作,支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对此建议:

一、鼓励银行机构设立防疫专项信贷资金。对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下调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企业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

二、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所需资金保障。在疫情期间要为急需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提供足够的资金;对增加的生产运营成本各地财政应给予补助;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在中央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各地财政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今年新增的贷款,各地财政要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各地财政要安排资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三、降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成本。金融机构要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同期有所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纳入各地再担保分险的范围,已解决小微企业疫情期间的融资困难;发挥地方技改基金作用,降低门槛,扩大支持范围,支持受疫情影响工业企业的技改融资。

四、金融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金融机构要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开通信贷融资、支付结算、外汇兑换、跨境人民币业务等绿色通道。

五、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税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中小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征或者免征;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中小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

应对疫情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融资保障工作


山西省政协委员、 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忻州市委主委王庆荣反映:在当前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抓好企业融资保障工作,支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对此建议:

一、鼓励银行机构设立防疫专项信贷资金。对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下调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企业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

二、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所需资金保障。在疫情期间要为急需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提供足够的资金;对增加的生产运营成本各地财政应给予补助;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在中央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各地财政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今年新增的贷款,各地财政要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各地财政要安排资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三、降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成本。金融机构要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同期有所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纳入各地再担保分险的范围,已解决小微企业疫情期间的融资困难;发挥地方技改基金作用,降低门槛,扩大支持范围,支持受疫情影响工业企业的技改融资。

四、金融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金融机构要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开通信贷融资、支付结算、外汇兑换、跨境人民币业务等绿色通道。

五、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税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中小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征或者免征;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中小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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