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忻州政协
来源:忻州政协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量:11166
岢岚县政协副主席李德生,忻州市政协特邀信息员、岢岚县政协办公室郑东反映:风能是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我国风能资源丰富,据统计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约10亿千瓦。目前,我国把利用风能发电作为开发新能源、改善环境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其在能源结构中所占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在缺水、缺燃料和交通不便的草原牧场、山区、沿海岛屿和高原地带,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电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缓解了此类地区对传统能源的过度依赖,经济效益可观。但是,在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地表植被、自然景观等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以山西省部分山区已建成的风电项目实际情况为例,在建设风电项目时,进场进站道路绝大多数为土石路面,施工标准低,道路两边的排水渠道更是简单,直接挖开路边土石就行,风电场风机平台周围乱挖、乱堆、乱放现象更为严重,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现象,虽然部分企业也进行了相应的自然生态修复工程,但是收效甚微。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风电建设企业的生态环保意识。在风力发电场建设规划初期,投资建设企业应当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仔细的评估、分析、论证后,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精心设计施工方案,尽可能的避开生态敏感区域,把风电项目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
二是加大风电项目建设后的生态环境修复投入力度。在前期合理规划的前提下,制定详细、科学、合理的生态植被恢复长期规划,明确生态恢复资金,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实施生态景观修复,逐步恢复已破坏的地表植被等,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同时对建设道路周边进行绿化、美化,使风电场道路成为绿色道路和风景道路,实现风电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监管力度。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林业部门和建设企业,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风电场建设施工、后期生态修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情况作为批准试生产和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强化执法、专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建立风电开发黑名单、加大植被恢复验收审查力度等方式强化风电项目开发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四是建立或完善风电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由政府、风电项目投资建设企业、风电项目受益方共同出资建立风电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制定长远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对积极进行生态修复的企业进行奖励和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风电项目建设生态修复。
作者:忻州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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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政协副主席李德生,忻州市政协特邀信息员、岢岚县政协办公室郑东反映:风能是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我国风能资源丰富,据统计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约10亿千瓦。目前,我国把利用风能发电作为开发新能源、改善环境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其在能源结构中所占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在缺水、缺燃料和交通不便的草原牧场、山区、沿海岛屿和高原地带,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电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缓解了此类地区对传统能源的过度依赖,经济效益可观。但是,在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地表植被、自然景观等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以山西省部分山区已建成的风电项目实际情况为例,在建设风电项目时,进场进站道路绝大多数为土石路面,施工标准低,道路两边的排水渠道更是简单,直接挖开路边土石就行,风电场风机平台周围乱挖、乱堆、乱放现象更为严重,对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现象,虽然部分企业也进行了相应的自然生态修复工程,但是收效甚微。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风电建设企业的生态环保意识。在风力发电场建设规划初期,投资建设企业应当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仔细的评估、分析、论证后,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精心设计施工方案,尽可能的避开生态敏感区域,把风电项目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
二是加大风电项目建设后的生态环境修复投入力度。在前期合理规划的前提下,制定详细、科学、合理的生态植被恢复长期规划,明确生态恢复资金,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实施生态景观修复,逐步恢复已破坏的地表植被等,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同时对建设道路周边进行绿化、美化,使风电场道路成为绿色道路和风景道路,实现风电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监管力度。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林业部门和建设企业,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风电场建设施工、后期生态修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情况作为批准试生产和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强化执法、专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建立风电开发黑名单、加大植被恢复验收审查力度等方式强化风电项目开发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四是建立或完善风电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由政府、风电项目投资建设企业、风电项目受益方共同出资建立风电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制定长远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对积极进行生态修复的企业进行奖励和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风电项目建设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