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征管职责划转后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的建议
2020-10-13
繁峙县政协常委、办公室主任周志强,特邀信息员刘俐芩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征收难度大。责任主体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变为税务部门后,村委会负责人变为协办人员,在完成工作的动力和约束方面大大降低;再加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至250元,农村居民参保产生压力,自愿性降低,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二是存在漏交、错填问题。在外务工、上学的群众因长时间不在村,联系不上,导致医疗保险漏交。同时部分中青年群众在使用手机APP自助缴费时,误将缴费地填写成务工地点,导致本人回本地就医后享受待遇时,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才能报销。三是税务部门面临着严峻考验。医保费用征收与税费征缴性质不同,工作方法也有较大差异。在无现成模式可用、无成熟经验可鉴的情况下,如何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征缴任务,税务部门压力很大。建议:一、建议各级政府加强医保征收的协调管理。可通过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完善医保征收相关制度,协调相关单位协作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二、建议税务部门加大基层调研力度总结经验。通过充分调研、总结经验掌握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完善征缴相关制度,掌握征缴主动权,完成好征缴工作。三、建议税务部门针对征缴出现的问题对税务业务系统做适度调整。建议税务部门梳理总结职能划转后影响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并针对高频率问题不断完善业务系统,使税务业务系统在今后的征收过程中更加顺畅、高效。 四、据了解目前我市的医保缴纳在网上还不能办理,加快缴费系统的融合。借鉴其它省份的经验,促进支付宝,云闪付等平台与医保平台的缴费相关联,方便群众自助缴费,简化亲属代为缴费的手续等方面。